你想唸什麼系?想到哪一間學校念?
你說的第一志願八十萬學費是私立的費用
第2志願學費約32萬市公立的費用

入學的財立證明通常要求是一年到一年半的學雜費的金額
就是要確保你有錢可以唸下去把書念完

直接的說
你的心志很高可是眼高手低
你目前要達到的目標是你能力x兩倍不及的程度
以你家中的狀況以及你目前是失業的情形
是不可能以私人信用借貸跟銀行借到錢給你唸書的

財力證明只是一張證明,可以是自己,親人,或是友人都能是你的財務支持者,不一定需要至親
所以你可以:
1.跟所有認識的人借錢,再向信用卡暫時借錢,把所有想得到臨時借款的管道全用上,湊滿財力證明要求的額度,再向你的銀行要求證明有那麼多錢;之後再把錢全部還回去 (這個方式你需要負擔一些利息來達成目的)
2.找找看你的朋友或是親戚,有沒有人比較有錢的,以他們的名義用他們的銀行財力證明,請他們當你假的財務支持者,做做表面工夫給學校看.(這個方式是欠人情,但是不需要跟人借錢就可以做到的,你的麻煩也少)

學費:
你手上目前有二十萬,也就等於美金七千元左右,扣掉你飛機票之後大約剩,五千五美金;以一般新的留學生來說,省著花這五千五剛好夠你第一學期的生活費.
這樣說來,你的第一學期公立學校的學費,根本沒有着落,更不用說你第二學期的學費加生活費連個penny都沒有影了.
你要讀的是碩士不是語言中心, 你一定要確保自己加上家裡的幫助有能力完成起碼1/2的學雜費用,再出國留學;
全世界都一樣,獎學金不夠當飯吃, 除非你去讀普林斯頓之類的研究所(有些系直接有研究經費支持每一位學生完成學業)
你拼命的兼差加獎學金就可以幫你把書讀完?講得非常清鬆但是困難度99%;不是看不起你,而是你自己沒有看清楚你的處境,
-你一到國外就跟得上學習進度?
-你一到國外就能馬上身心都適應環境?
-你有把握可以拿到多少獎學金?
-你能在合法情況下工作多少時數賺多少錢?
-如果是打非法工,你有把握不被抓不被遣送?

兩年研究所的生涯,你勉其難的把第一年完成了,但是剩下的呢
如果逼到最後,身上一屁股債又沒錢把剩下的唸完
你願意放棄學位嗎?
金錢的壓力跟精神的壓力很容易把一個人逼上絕境的
你的情況是站在懸崖邊沒有前進跟後退的路
除非你的身邊出現一位"angel"投資你的學位

就我知道的,台灣教育部國際文化教育事業處有兩項資源,你可以試試
一是考試取得公費留學
另一是留學貸款---最高給碩士生只有90萬的額度
------------------------------------------------------------------------------------
以下是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的條文:

第二條 辦理本貸款之銀行(以下簡稱承貸銀行),包括臺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其他經本部核可之銀行。
第三條 本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僅修讀碩士學位者,額度最高新臺幣九十萬元。
第四條 本貸款對象之留學生應為我國國民,於我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畢業,出國全時修讀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博、碩士學位,並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
一、留學生家庭年收入數額為新臺幣一百四十五萬元以下。
二、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以上出國留學。
前項第一款所定留學生家庭年收入計算方式如下:
一、���學生未婚者,為其與父母合計之家庭年收入所得。
二、留學生未婚而其父母離婚者,為其與父或母之一方合計之家庭年收入所得。
三、留學生未婚而其父母皆死亡者,為其本人之年收入所得。
四、留學生已婚者,為其與配偶合計之家庭年收入所得。
五、留學生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年收入所得。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留學生家庭年收入數額,由本部參考國民住宅條例第二條第二項授權行政院訂定之每年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貸款自建對象家庭收入標準訂定。
第五條 留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貸款:
一、貸有本部其他 就學貸款尚未結清。 1
二、領有我國政府提供之各項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其領受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期間尚未結束。
留學生申請本貸款經承貸銀行核發符合申貸資格通知書後,於第一次撥款前,取得我國政府提供之各項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者,應停止撥款,並取消其申貸資格。
第六條 本貸款以留學生本人或其國內親屬為申請人,並應另覓一人擔任保證人。
前項申請人及保證人均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且應具完全行為能力及無不良信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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